多米体育国际学生缴费及退费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15 14:55:32 来源: 多米体育
  索 引 号:G02302130500-2018-001 文   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8-06-15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责任部门: 国际交流处   发布机构: 国际交流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532号)和《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外来〔1998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学历教育国际学生(本科生)和非学历教育国际学生(汉语进修生)。

 

第二章 缴费管理

第三条 国际学生应在每学期(学年)学校规定的缴费截止日前足额缴纳学费和保险费。国际学生在校期间的所有收(退)学费、各类发放及待办事项均以人民币结算。

第四条 每学期(学年)学校规定的缴费截止日以学校发布的通知规定为准。

第五条 学生应按照学校国际学生招生简章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六条 本科生入学后,由本人自行前往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上海营业网点柜面办理借记卡。国际交流学院负责统一将国际学生的借记卡信息告知财务处。该借记卡将用于国际学生在校期间办理以下手续:

(一)用于缴纳学费,学生须按要求提前存入足额学费和保险费用于缴纳每学年的费用;

(二)用于发放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生(A类)的生活津贴和住宿津贴;

(三)用于发放校内各类奖学金及津贴;

(四)用于办理退费。

第七条 如在缴费截止日期前不能缴清费用,有特殊情况需缓交学费且没有缓交学费记录者,需在缴费截止日期前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缓交书面申请(承诺缓交日期不能超过缴费截止日期起一个月),在承诺缴费日期前未缴清学费者,学校将不予注册。

第八条 本科生经批准延长学习期限的(不包括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等情况),需在延长期内按实际修读课程(按选课记录)和认定各类课程的学分总数缴纳学费。

单位学分学费标准=(学年收费标准×基准学习年限)÷该专业该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所确定的总学分数。

 

第三章 退费管理

第九条 国际学生一旦完成注册缴费,原则上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凡因居留许可申请或健康检查未通过者,经学院批准,可按规定实施退费。

第十条 退费时,须提交书面退费申请及原始发票,否则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第十一条 因违反校纪校规而被取消学习资格或开除学籍的学生,其学费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8615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多米体育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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